一、按股东权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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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票的类型有很多种,不同类型的股票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风险,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股票。

  1. 普通股:普通股是享有普通权利、承担普通义务的股份,是公司股份的最基本形式,普通股股东对公司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
  2. 优先股: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按票面形态分类

  1. 记名股:这种股票在发行时,票面上记载有股东的姓名,并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
  2. 无记名股:此种股票在发行时,在股票上不记载股东的姓名,其持有者可自行转让股票,任何人一旦持有便享有股东的权利,无须再通过其他方式、途径证明有自己的股东资格。
  3. 面值股:有票面金额股票,简称金额股票或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的金额,如每股人民币 100 元、10 元等。
  4. 无面值股:也称比例股票或无面额股票,股票票面不记载金额,只注明它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

按投资主体分类

  1. 国家股: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2. 法人股: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3. 社会公众股:社会公众股是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4. 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

按上市地点分类

  1. 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票,是由中国境内注册公司发行,在境内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从 2013 年 4 月 1 日起,境内、港、澳、台居民可开立 A 股账户)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2. B 股:即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B 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
  3. H 股:即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 Hong 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资股就叫做 H 股。
  4. N 股:是指那些在美国纽约(New York)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资股票,取纽约字首的第一个字母 N 作为名称。
  5. S 股:是指那些主要生产或者经营等核心业务在中国大陆、而企业的注册地在新加坡(Singapore)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但是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挂牌的企业股票。
  6. L 股: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是指公司注册地在我国内地,上市地在伦敦的外资股,是境外上市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股票的类型有很多种,不同类型的股票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风险,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股票,在进行股票投资时,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股票市场和各种股票类型的特点,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控制风险,以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